经3月29日校(院)长办公会议同意,特设立面向我校(院)行政管理人员的5个科研项目额度,2012年度的申报条件和申报办法暂时参照《学校(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结题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各申报人员填妥科研项目申请书,交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和电子文本版一并交科研处初审;初审通过人员须准备5分钟PPT陈述和2分钟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
联系人:付晶57126270,64322581(13917971801)
特此通知。
校(院)科研处
2012年4月12日
附件:
学校(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doc
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