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次数:47

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12]第29号)的要求,2012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系、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3、经费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

4、“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申报项目为B类。“晨光计划”从今年起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试点设立“艺术学”专项,申报学科领域详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每校限额申报一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成果等。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请直接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2、申请书填写前请先学习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填写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上报材料为书面申请书一式7份,同时上报与书面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tristar@shnu.edu.cn 

2、旅专编制教师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周四),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档及各系、部汇总好的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份,于6月7日15点前交科研处(旅专1号行政楼304室);由于是限额申报,各项目申请者请准备好汇报答辩(10分钟PPT,暂定于6月12日周二旅专1号行政楼310会议室汇报答辩)。

3、师大编制教师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6月8日(周五),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8日15点前交科研处(徐汇校区旅游学院513室);由于是限额申报,理工科晨光项目申请者请准备好校内汇报答辩(10分钟PPT,暂定于6月11日周一科技处704会议室汇报答辩),文科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入围者推荐到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付晶E-mail:tristar@shnu.edu.cn 电话:64322581 57126270 13917971801

校(院)科研处

2012年5月22日

附件: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上海市晨光计划管理办法.doc

“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旅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