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按照“085内涵建设工程”实施要求,启动2014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对2013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附件1)开展申报工作,其中,在读二年级研究生(资助对象)是指今年9月份开学后升入二年级的攻读科学学位的研究生。
负责人(导师)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项目预期目标成果不能低于“试行办法”列出的目标成果,并附资助对象入学前、后获得的与项目相关的成果的复印件。
初步设定立项数为 50 项。
二、项目中期检查
2013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立项近一年,按照“试行办法”,要对培育项目(附件4)进行中期检查,并对进展情况良好的博士生项目,给予进一步资助。
三、项目申报、检查时间
9月26日前,各学院在《项目申请表》(附件2)、《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后,统一送研究生院。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试行办法
2、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
3、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进展情况表
4、2013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立项一览
研究生院
2014.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