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发布者:邓红娟发布时间:2019-09-19浏览次数:415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校(院)发〔201918




关于印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2019919



附件: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院)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凝聚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支撑重点学科发展,学校(院)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为加强科研创新团队的管理,确保建设成效,根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学校(院)和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二条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团队须是自然形成的学术群体,可以是围绕某一重大研究课题有效整合的学术团队,也可以是学校引进与整合相结合的学术团队。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校(院)中长期学科建设规划,属于学校主干专业的关键研究领域以及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研究领域。

第三条 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队伍。科研创新团队设带头人1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的人才。至少主持完成过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充分的时间

和精力从事本工作。原则上校(院)领导不担任团队带头人。

团队成员有较为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创新潜力,并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及合作研究的基础。科研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校(院)同行中应具有比较优势,科研工作已获得一定成效。由5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原则上同一人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第四条 有条件良好的实验平台和优势学科支撑。团队建设以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及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为依托,能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产出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第五条 科研创新团队应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建设规划和预期成果。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六条 科研创新团队由依托单位推荐,科研与研究生处审核,校外专家评审(答辩)确定,团队建设计划不接受自由申请。鼓励跨学科、专业科研力量整合,进行联合申报。

第七条 申请立项建设的团队,负责人应结合依托单位的学科建设规划,制定本团队建设计划,并填写《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依托单位对申请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对申请团队配套经费、实验场地、设备、研究人员等方面签署具体意见后,报送科研与研究生处。科

研与研究生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审核资料、听取汇报、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

第八条 学校(院)根据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推荐出拟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建议名单,报学校(院)批准后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公布列入当年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名单。科研创新团队每年评审一次,获得评审通过的创新团队即进入三年的团队建设周期。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九条 评审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团队的创新能力。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团队建设方向、人员配置、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创新环境建设、经济社会效益等。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创新团队行业及专业类别的不同,评审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1.对基础研究类型创新团队以鼓励科学探索和原始创新为导向,重点从团队的创新性、团队研究方向、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评审,不刻意追求项目的近期效益。

2.对技术开发类型创新团队以推动技术进步、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成果转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为评审重点。

3.对社会科学类型创新团队以关键理论创新与集成水平,团队研究领域、已有研究基础,预期科研成果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为评审重点。

第十条 评审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见下)。其中:

1.具有高效运转的团队管理与激励机制,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且具有梯队,团队在其研究领域基础牢固,预期能发挥较强作用或具有较强影响力,评审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

2.团队管理与激励机制规范,能够良好地开展科研工作,团队成员结构较为合理且具有一定梯队,团队在其研究领域基础较好,预期能发挥较好作用或具有较好影响力,评审得分在70-85分(含70分);

3.建立了团队管理与激励机制,能够正常地开展科研工作,团队成员结构基本合理且具有基本梯队,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研究基础,预期能发挥良好作用或具有良好影响力,评审得分在60-70分(含60分);

4.团队管理与激励机制不完善,很难正常地开展科研工作,团队人员结构不合理或不具有人才培养梯队,团队研究方向不明确或团队在其研究领域中不具备进一步深化研究的基础能力,团队在其研究领域基础不充分,预期较难发挥良好作用或很难具有良好影响力,评审得分在60分以下。

科研创新团队评审内容及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项目内容

分值

1

负责人研究能力

10

2

团队成员结构合理性

5

3

团队建设必要性强

5

4

团队建设目标明确且合理

5

5

团队拟建设内容丰富且切实可行

15

6

团队研究方向创新性且重点突出

15

7

团队建设时间安排合理

5

8

团队已有研究基础扎实

15

9

团队近期研究成果与研究方向吻合且丰富

10

10

现场答辩表现

15

第十一条 对评审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创新团队按照评审得分高低进行排序,选取一定数量的申报团队命为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开始周期为3年的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第十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和依托建设单位应按要求配合评审管理工作,准时提供相关材料,对其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及时提供材料,干扰和影响评审工作的开展,可以视情况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或撤销创新团队称号。


第五章 资助与考核

第十三条 团队建设期限为三年,学校(院)根据当年科研经费预算资助团队建设经费,按年度拨付。

第十四条 除团队资助经费外,学校(院)还将对团队依托单位的研究机构给予建设经费的优先支持。

第十五条 为了推进团队的建设与发展,对立项的团队重点培养,采用滚动支持政策,市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优

先从学校(院)立项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中遴选上报。

第十六条 团队建设的主要目标及任务。获得资助的科研创新团队在建设期应完成以下任务中2项以上。成果必须以“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或“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应为团队成员。

1.建设期内获批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2.建设期内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或获批市级以上科研团队、研究基地、实验室等1个,或团队核心成员获批市级以上人才项目1项;

3.建设期内至少SCISSCI收录论文2篇,或EI期刊论文收录4篇,或CSSCI源期刊发表4篇,或学术专著3部,或申报并受理专利2项;

4.团队每年至少召开1次区域学术会议,在三年内主办召开1次本学科领域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每年应至少有1/3人员参加相关科研培训或参加国际、国内的会议等。

第十七条 学校(院)对三年聘期考核优秀的团队,纳入下一轮资助计划,给予滚动支持;对考核不及格的团队将暂停资助,并允许延期一年结项,若延期结项仍不合格,将暂停该团队两年内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 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科研与研究生处将对创新团队开展年度及中期绩

效评价,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及格的团队将减少下一年度资助拨款,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团队将取消团队建设,收回已资助的经费。

第十九条 团队建设的年度目标及任务。获得资助的科研创新团队除在建设期内各年度应完成人均1篇论文的基本任务以外,并且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成果必须以“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或“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应为团队成员。

1.考核年度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考核年度发表SSCICSSCISCIEI来源及同水平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考核年度出版学术专著1部。

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合格的团队,顺利进入下一年度资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下一年度减少经费资助,对于情节严重的团队,予以撤项处理。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予以撤项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团队带头人在建设期内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提交更换团队负责人的书面报告,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变更。对不称职的团部队负责人,学校将免除其团队负责人职务并重新聘任其他人选。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费使用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报销制度的规定执行。团队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每一团队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由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由科研与研究生处牵头,其组建、运行与考核等由科研与研究生处负责,相关经费管理由科研与研究生处和财务处负责。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科研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